接昆山市地方稅務局通知:
中方员工每年应纳的基金、费
一、地方教育基金(原人民教育基金):
按每人每年30元征收,个人缴纳,文件依据:苏政发(2003)66号、昆财字(2004)107号。按当年6月底职工人数。
二、防洪保安资金:
按每人每年10元征收,个人缴纳,文件依据:苏政发(1999)46号、苏府(1999)124号、昆政发(2000)27号。按
当年6月底职工人数。
昆山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2007年6月30日
注:以上基金每年06月繳納一次,從員工06月薪資中代扣,由員工個人承擔
接昆山市地方稅務局通知:
中方员工每年应纳的基金、费
一、地方教育基金(原人民教育基金):
按每人每年30元征收,个人缴纳,文件依据:苏政发(2003)66号、昆财字(2004)107号。按当年6月底职工人数。
二、防洪保安资金:
按每人每年10元征收,个人缴纳,文件依据:苏政发(1999)46号、苏府(1999)124号、昆政发(2000)27号。按
当年6月底职工人数。
昆山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2007年6月30日
注:以上基金每年06月繳納一次,從員工06月薪資中代扣,由員工個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