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本贴是为了和大家分享一下做律师的感想和经验。我想介绍一下我是怎样成为律师的?我有哪些经验和教训?这或许可以为后来者提供一些借鉴。
  
  还是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目前在一家跨国公司做法律顾问,两年前入职时是集团法律顾问,现在是高级法律顾问。
  
  我曾经为一国际金融组织做过项目法律顾问。在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但就在快要拿到执照的时候,去了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不过我说我是律师,也没有错误。我在2003年2月通过了美国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并在那里取得了律师执照。所以,严格说来我是美国律师,虽然我也通过了中国律师资格考试。
  
  普通消费者知道我们公司,是因为我们的关联公司生产手机终端。但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投资公司,所辖的十几家子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电信设备、网络和方案等等。我们的客户主要是电信运营商和一些大的企业。
  
  但是我个人更多的专业技能是房地产(这是我在多年工作经验中积累的)。我在2005年写过一本介绍中国房地产法律的书,是英文版的。因为这两年有很多新的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出台,我又将本书做了更新,下个月将由一家著名美国法律出版公司以中、英文出版。
  
  总而言之,我还是非常喜欢律师这一职业的,虽然这一职业充满艰辛。我也喜欢几乎所有部门的法律。如我在2004年曾经写过一本系统介绍美国证据法律制度的书。
  
  但我目前主要的工作内容是负责审查合同、购并法律事务、房屋租赁和采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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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uyu001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楼 2008-3-1 18:44:06

  楼主辛苦了,继续支持
  
  法国情--趣生活!
  东菱小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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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开始的地方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楼 2008-3-1 18:46:18

  看到坛子里这么多人有这么多的辛酸史,真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了。对比而言我还是非常顺利的。
  
  我个人认为,选择做律师,就应当有将其做为终身职业的精神准备。做律师和从事其他职业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就是说必须坚持。人生能够做事情的黄金年龄在20岁-50岁。而在这个阶段,必须尽早做有效的积累和准备,如果到40岁才开始积累,当然有些晚了。
  
  此外,也不要急功近利。每个人有不同的背景和运气。还是应当把眼光放得远些,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政府公务员。主要职责是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批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说,我不喜欢机关工作。这既有年轻人的不安分和不切实际,也有对机关重复、无聊工作的厌倦。但是这份工作却一直影响着我以后的职业规划。
  
  比方说,当我99年离开机关时,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offer了我律师助理的职位,好像差不多3000元的工资。上了几天班,我便去了一家英国律师事务所驻北京的代表处当助理。这家本地所对我有兴趣,就是因为我公务员的工作背景。后来到美国,一家国际金融组织招聘我做实习生,看重的也是我的公务员背景。实习一段时间后,便聘我做项目法律顾问,负责审查发放给发展中国家的贷款合同。再后来又参与了该组织在中国的“土改”项目。
  
  回国后,我先后在一家中国所和美国所工作,他们看重的还是我在房地产方面的经历。
  
  实事求是地说,那时,由于对机关工作的厌倦,也导致我对房地产业务的厌倦。此外,我当时的搭档是个非常有头脑的人。虽然我非常想要学一些房地产业务,他却不愿意传授。因此,我对房地产的业务并不是非常了解。后来对房地产业务的熟悉,以至于写了本书,还是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
  
  总之公务员的工作给我的启发是:你的第一份工作可能会影响你的一生。既来之,则安之。有时一个人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那么就应当利用现有的资源认真学习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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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月风云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4楼 2008-3-1 18: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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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6楼 2008-3-1 18:53:17

  谢谢楼上的夸奖,那我就写下去!
  
  说一说我是如何在外国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助理工作的。
  
  在读研期间,我就非常向往在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工作,毕竟收入高。我是一个内向的人,不善于交流,我想外企的环境,可能关系会简单一些。但是在外国律师事务所找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给当时在北京的所有外国律所北京代表处投了简历。得到面试机会的只有两家,一家德国所(G所)和一家英国所(B所)。
  
  G所当时在燕莎办公,现在与另一家著名的英国所合并,叫做C所了。面试我的是一位德国老太太和漂亮德国中年女律师。我们谈得非常高兴,也给了我非常大的期望,可惜后来没有成功。但是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2003年,年轻的女律师仍然记得我,还介绍我参加C所律师职位的面试,但也没有成功。其实,我不知道G所为什么最终没有录用我。但是C所面试我时所提出的问题非常有意思。他们问我在政府机构时做过哪些项目?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适合我在律所或国际金融组织的经历,而不是政府。前面说了,作为公务员,当时我负责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说做了哪些项目或多或少有些文不对题。
  
  然后是B所。给我面试的是一位在香港办公室工作的L律师。L律师是我非常尊敬的一名律师。在我以后的执业生涯中,他给过我许多关键的帮助。给我面试时,应该是98年。他当时虽然只有36岁,却已经是B所香港代表处的一名合伙人了。
  
  他从香港飞到北京住在凯宾斯基饭店。我记不得我们聊了些什么。但期间一个笑话我记得非常清楚。我问他住凯宾斯基饭店多少钱一晚。他说200元左右。我非常惊讶地说:“不贵!”他很快知道了我的意思,说:“200美金”。
  
  L律师当时对我讲,他要从香港办公室调到北京办公室做首席代表。他对我的印象非常好,一旦他来北京,便可以考虑雇用我。然而直到我辞去政府的工作,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来了北京。
  
  我想知道结果,便给他打了电话。结果令我失望。原来L律师到北京办公室任首代已经有半年了,而且已经找了一位从加拿大留学回来的律师。现在已经没有预算了。后来我知道,找工作时,如果决定雇用,公司一般会非常快地通知。但是如果长时间的没有音讯,多半是没被录用。
  
  在外国所找一份工作是非常难的。所以我决定再试一试。我又给他打电话讲,我准备出国。在出国前想去他的办公室实习一下,也不要薪水。L律师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他当即表示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并且说,可以给我不低于在政府时的工资。
  
  我非常高兴,非常珍惜这次机会,想获得一些经验,将来做律师。在这里,我第一次接触Due Diligence(有人翻译为尽职调查)这个词和业务。也是第一次听到Legal Research(法律研究)这个词。说到这里,我难免要对国内法学教育发一点儿感慨。法律界的一个共识是,我们的法学教育严重脱离实际。象Due Diligence和Legal Research这样的词和业务,在大学里没有人讲过。知道我第一次听到Legal Research这个词是什么反映吗?B所一位资深合伙人J从香港办公室来。他是一位非常慈祥的英国绅士。老人对我说:“听说你要到美国读书。毕业后欢迎你回来工作。L说你非常善于做Legal Research”。是的,我的确做过Legal Research。但是当时我不知道我所做的叫做Legal Research。所以听J这样说。我还以为这类似于一种学术研究呢!
  
  我在B所度过了短暂、却非常快乐的时光。当时北京办公室只有四个人,老板、一名律师、一位行政人员、一名秘书还有我。我的职务是律师助理。这一头衔也是市场作用的结果。当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的不多。他们招收的律师一般都是国外法学院毕业,有外国律师执照的人。我虽然做的是助理,工作内容却是律师。这一点和本土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非常不同。在美国,律师助理与律师不属同一系列,他们主要从事行政事务。所以,如果你在中国做律师助理,然后到美国本土的律师事务所找工作,你一定要向他们解释清楚中国律师助理意味着什么。
  
  L律师是一位非常专业、公平的人。我到B所不久的一天,他对我说:“我发现你英文写的非常好,我会为你争取的。否则对你不公平。”得到他的肯定当然非常高兴,但我却没有把他的话当真,以为他只是在鼓励我。令我惊讶的是,第二天,他便通知我,已经按照市场价给我调了工资。我非常骄傲、感激。毕竟这是我第一次挣这么高的工资。同时,也表明我找工作时采取了正确的策略。
  
  在B所的经历告诉我,一个人要学会变通,要创造机会让别人了解你,要持之以恒。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自身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我对L律师表示感谢时,他说:“问题的关键是,你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否则想帮助你也帮不上。”
  
  我在B所只工作了五个月的时间,便去了美国。L律师对我这么快就离开有些介意。但是他也表示理解。我们后来一直保持联系,他并且给了我非常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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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7楼 2008-3-1 18:55:26

  律师实质上也是商人。我个人觉得,做个成功的商人应当学会利益共享,现在时髦的用语叫做“双赢”(我朋友告诉我这是李嘉诚的观点)。现在律师工作压力大,有的律师只想着独吞,就不容易有长远的发展了。我在B所时曾经给一个T律师介绍过一个小案件,当时他讲好给我5000块的介绍费,但是他收到钱后却迟迟不见动作。为此我费了一番脑筋。实际上我把这个案件介绍给他也是有很多考虑的。有很多朋友做律师,他和我的关系只是认识而已。我当时想要出国,钱对于我来说确实重要。如果把案件介绍给最好的朋友,一则没法谈钱,此外即便谈好了,如果朋友不兑现,也不好开口要。这么少的钱,不值得把友谊丢了。此外,有些最好的朋友,确实水平也不行。
  
  后来,我给T律师打了电话,他矢口不谈钱的问题。我便说:“这次是我们第一次合作,也仅仅是牛刀小试。当事人反馈非常好。现在我有一朋友是一个银行的副行长。他们和一个客户有贷款纠纠纷,标的非常大,已到法院起诉。这个副行长决定要我帮助处理,不过还需要行长点头,但问题应该不大。”猜一猜效果如何?这位律师第二天早晨我还没到办公室,就把钱送来了。
  
  我的一个最好朋友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生气,说:什么是朋友?朋友就应当在最关键的时候想着自己。实事求是地说,在知道这个案子时,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之所以没有找他,除了私心外,还是觉得他这个人形象上不太专业。委托人是一家山西的公司。一审败了官司,一定要找个北京律师出出气。委托人的朋友找到我,我也推荐了他,但是这两个朋友也互相认识,觉得不太合适。我个人觉得,朋友间互相理解最重要。朋友没有把哪件事情让你做,自然有他的难处和考虑。这也是我工作多年后体会到的。
  
  去年我给一朋友介绍一个案子,他收了60万的代理费。我得到的所有回报就是春节时,他发给我的不超过10个字的短信。今年有几个案子,我是绝对不会再介绍给他了。
  
  总的说来,我不是一个很善于开动脑筋的人。我在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工作时曾经有这么一个项目。一家东南亚的客商准备到西南某城市投资房地产。投资方式是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或合作开发。但是目标公司要求这家客商须先期投入8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启动资金。做尽职调查之前老板特别叮嘱,这个项目对于我们的业绩至关重要。我当然也希望做好。
  
  可是,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访谈和审查相关文件后,我发现这个项目是假的。目标公司说拥有拟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但没有任何文件能够证明这一点。毫不夸张地说,目标公司和拟开发土地的关系相当于我站在王府井大街上,对投资商宣布这块土地是我的。唯一不同的是,当地市政府有一张关于拟开发土地的批复,但批复的内容是要求该地块应按招牌挂方式公开出让,这实际上等于拒绝了目标公司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而决不是象目标公司宣布的那样,已经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最为有意思的是,目标公司的一位副总向我们坦白,标有四至范围的红线是他们自己,而不是规划部门画上去的。
  
  本来这个项目应由另外一位女律师主导。但是客户来时,这位律师正在亚马孙原始森林里和男朋友观察蜂鸟呢!当她得知错过了机会后非常恼怒。
  
  我调查的结果当然令老板失望到了极点。女律师又添油加醋,“你怎么知道做不了?说不定开发商本事大,就能够把事情搞定。”
  
  客观地说,作为律师,也作为商人,如果想继续从这个项目上挣钱不是没有可能的。比方说,可以煽动客户和目标公司签合同,其中可以约定,除非目标公司能够在特定时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否则客户作为买方没有付款义务并可以同时要求目标公司提供履约保证。只要写合同、谈判,律师就可以按小时计费、收钱,即便最后做不成,风险也不会很大。当然,只是这钱挣得不太厚道。
  
  一年以后,目标公司的副总还专门给我打电话,对我的严谨表达了敬意。他同时告诉我,那个项目最后没能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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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尽鸟投林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8楼 2008-3-1 18:57:49

  99年辞职,勇气可嘉.也是对自己有着绝对的信心.羡慕,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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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d07l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10楼 2008-3-1 19:02:10

  看完楼主的经历,我都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从事法律行业.我们的经历有着天壤之别,尽管我离开校门只有两个月,,,,,,,,,,
  某种程度上说,过楼主所言的律师生活是我的梦想,但时至今日,我却连想都不敢想,,,,,,,,,,,,
  我应该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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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11楼 2008-3-1 19:04:27

  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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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12楼 2008-3-1 19:11:00

  
  这一段主要写给刚刚开始执业的律师,以作为参考。我特别能够理解刚刚开始做律师的心情:急切、自尊却经常无处下手。那时,我多么希望有人能够给予我真诚的帮助和指导。我的确遇到了这样的律师,在我执业之初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指导。但是并不是每位新进律师都这样幸运,也不是每一个有经验的律师愿意提供帮助。有经验的律师经常给你哪怕是一句有针对性的点评,你都会觉得受益非浅。
  
  就先说说合同吧!因为合同是我们每天处理最多、最常见、却是学问不小的法律事务。
  
  说到合同,主要就是起草和审查合同。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合同相当于在交易主体之间立法,若想万无一失,当然非常、非常难。新科律师,有谦虚好学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是一门实践的学问。律师更应当以经验为主。每个人的聪明程度大同小异,经验就是关键因素了。而经验从哪里来,当然是尽可能多的时间、尽可能多的事儿。所以有的律师非常年轻,但是执业时间长,自然经验也非常丰富。
  
  起草合同最重要的是不要闭门造车。现在各种合同文本比比皆是。在动手前一定要问问同事、朋友或者在网上或其他资源库查一查。使用现有的文本再加以改造是一条捷径。有的律师好面子,闷着头自己琢磨,精神可嘉,但难免要挂一漏万。尤其有的合同涉及到技术、商务、法律、财务等方方面面。这时一定要让商务的人先写个草稿或提供个文本。粗糙不要紧,律师可以以此为基础再进行加工。
  
  再说一说如何审查合同吧!
  
  我第一次审查合同,真是一筹莫展。和许多没有经验的律师一样,我的注意力集中在文字本身。文字本身当然重要,但是有经验的律师还能够跳出文字本身,这就需要有经验的积累。
  
  我个人觉得按照以下的方法审查合同非常重要。
  
  首先,要和给你提出审查合同任务的人,一般是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客户的首要任务是赚钱,因此要促成交易。通过和客户沟通,你会经常发现,他们所提供给你的东西并非他们真正想要的。这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客户一般在方式上的点子多,总是走在你的前面。大多数客户对法律不了解。有的客户为了促成交易,经常会有意、无意的隐瞒一些重要信息、或给出一些误导性,甚至错误的信息。了解客户的真实意图非常重要,否则会背道而驰、事倍功半、甚至会给客户造成损失、给自己带来风险。
  
  其次,要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和客户自身的信息。了解法律法规是为了审查交易的合规性,律师一般都会注意到。但是了解客户的自身信息,并非每个律师都有这个意识。我所谓的客户自身的信息主要是客户的内部的规章制度。很多大的跨国公司有非常完整的商业指导目录,如付款条件如何、保修期多长等等。在审查合同时,也需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公司的政策。如果合同条款劣于公司的指导目录,一般需要公司内部的特别批准。
  
  第三,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你在代表哪一方,就像维护自己的利益一样、维护客户的利益。另一个角度,当然就是要有风险意识。看一看哪些条款可能会给你的客户带来风险。帮助你的客户规避了风险,也就帮助你自己规避了风险。
  
  第四,要注意协调与客户各部门的关系。尤其大的客户内部关系非常复杂。如需要请哪个律师事务所等可能都是内部斗争的结果。斗争中失败的那部分人很可能会给你找茬。此外如前所述,许多大的合同涉及到技术、商务和财务。律师应尽职尽责,但也不要勉为其难。例如,如果你认为哪一条款可能涉及到财务、税收问题,就一定要提醒客户。但是不要轻易发表意见,除非你是税务专家。这也是在保护自己吧!
  
  第五,重复开头说的吧!要跳出合同本身。如在我国,尤其时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行为除受制于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限制外,还要有资质等等。因此审查你的客户是否为合格的合同主体就非常重要。另一种概括,审查合同既要注意细节,又要有全局观念,避免条款间自相矛盾。
  
  第六,要把握每一个合同的特殊性。律师的客户所从事的业务五花八门。除了合同的共同性外,不同的业务有其特殊性。此外,不同交易所关注的重点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如对涉及到软件的设备买卖合同,知识产权条款就非常重要,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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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13楼 2008-3-1 19:13:03

  个人体会,做商务律师最重要的两门法律基本功是合同法和公司法。道理不言自明。无论复杂还是简单的交易,最终都会以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件的方式体现。而大多数交易一般是通过公司作为主体完成的。
  
  我个人的体会是,做为好律师,最难之处是交易结构的设计。客户找你,要想合法的做成一件事情,需要你给一个交易结构,你有这个能力吗?
  
  我的黄金规则是:交易结构须尽可能简单、直接。
  
  有的律师将交易结构设计的非常复杂,好像万无一失。但交易太复杂,涉及到主体多、交易关系多,必然有难以意料的情形。在执行起来就可能不断暴露出问题。有的问题严重到没有办法合作。
  
  我曾经接手过一个合作开发办公楼的案件,就是因为交易结构过于复杂而纠纷不断、工期一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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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14楼 2008-3-1 19:15:07

  个人体会,做商务律师最重要的两门法律基本功是合同法和公司法。道理不言自明。无论复杂还是简单的交易,最终都会以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件的方式体现。而大多数交易一般是通过公司作为主体完成的。
  
  我个人的体会是,做为好律师,最难之处是交易结构的设计。客户找你,要想合法的做成一件事情,需要你给一个交易结构,你有这个能力吗?
  
  我的黄金规则是:交易结构须尽可能简单、直接。
  
  有的律师将交易结构设计的非常复杂,好像万无一失。但交易太复杂,涉及到主体多、交易关系多,必然有难以意料的情形。在执行起来就可能不断暴露出问题。有的问题严重到没有办法合作。
  
  我曾经接手过一个合作开发办公楼的案件,就是因为交易结构过于复杂而纠纷不断、工期一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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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a57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15楼 2008-3-1 19:17:19

  好贴。
  
  楼主还通过了nybar, 在国内应该不常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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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16楼 2008-3-1 19:19:37

  考纽约的律师也没有想象的难,过几天发贴说一说。
  
  1996年8月,我从某市的一所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被分配到改市的一个政府机构做一名公务员。那个时候,公务员没有现在这样炙手可热。但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能够解决改市的户口。
  
  但是,该市的政府机构却不是做公务员的最好选择。研究生毕业时,大多数同学奔着大部委、国有银行、大外贸公司。原因是显然的。大部委有房。随便一提,就是个副处级。在地方相当于一个副县级。到偏远的地区走一走,明着大有“君临天下”之感;暗着就像“微服私访”,挺威风的。
  
  当时,成为公务员也需要参加考试了。我没有考部委的公务员,而是考了该市的公务员。原因非常简单,考部委的公务员要写一篇作文。而我的书法实在太烂。说来惭愧,有时候我都不认得自己写的字。
  
  没有到大的外贸公司找工作的原因现在想来,就更可笑了。学生时代的我每天自我陶醉在思想类的书籍里、自以为具有道德优势,和别人没有多少交往。因此,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大的外贸公司也是一个炙手可热的选择。
  
  我去那个政府部门工作是经过一位师姐介绍的。她在大学时比我高一届,先分配到了该局的法律部工作。我在那里主要负责三个区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签发。
  
  虽然,我开始这份工作时老大不小了,但由于是第一次参加工作,说话、处事还是非常幼稚的。记得一回和头还有其他同事讨论如何修改拆迁办法。我说:“如果能够把美国的拆迁实践对比研究一下就好了。”头一言未发。后来我就知道她是怎样想我的:“傻帽!还美国呢!”还有一回和一开发商一起吃饭,那老板给我讲了个故事。说他毕业时多么幼稚。一回,一同事问他哪个大学毕业的,他认真做了回答。他然后问那个人是什么学校毕业的,没想到那哥们儿的回答是:“社会大学、混蛋系、操蛋专业的”。
  
  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我当时最期待的是能有自己的住房。我给在任的行政处的副处长写了一封信,表达了没房的苦恼。其中免不了带着学生气酸上几句,还引用了毛主席纪念杨开慧的诗词表达自己的凄凉心情。这惹恼了那个处长,他拿着我写的申请到处讲,房自然也是要不到的。
  
  我工作的头两年基本上没干什么具体的事情。后一年春节从家里回来,头儿找我谈话,说你和***负责某某区的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头给出的理由是,我不是当地人,社会关系简单,人也正派,不会惹出麻烦。可想而知,这项工作还是小有实权的。但是,我并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一权力。通常都是我的搭档到现场去看一下,会来后对我说:“把文件签了吧,没什么问题。”我觉得不合适,却不知如何处理。我没有看过现场,怎么能够随便签字呢?
  
  我知道这份工作我不喜欢,离开是迟早的事情。便开始集中经历参加律考。我93年参加过一回律考,没有通过。98年第二次参加才通过。而我2003年参加美国纽约州的律师考试却是一次通过的。至于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以后再讲。但是有一点启示是很重要的:只有集中精力,大多数事情都是可以做到的。
  
  我在政府工作了三年,却总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其实,这种状态的发生主要原因在自己。一个人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在行为上必然有所表现。你的心不在这里,领导怎么能重视你、委以重任呢?有时,我也试图多学习一些专业知识。但是,每当这时我的搭档总是说:“以后再说吧!”我当时以为他忙。后来想,人家不愿意告诉我。
  
  我在政府工作,还得到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珍惜你的第一份工作。前面说了,我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这份工作却很久远的影响了我。那家著名的国际金融组织雇我作项目法律顾问是因为我有这段政府工作背景;那家美国律师律师事务所雇用我,也是因为他们认为我是房地产方面的律师。从另一个角度看,我在政府工作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充分利用这一机会和资源,钻研房地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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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han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17楼 2008-3-1 19:21:54

   ;你写的真好,楼主,希望能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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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18楼 2008-3-1 19:24:02

   前面一位朋友提到在美国考律师的事情,我就将一讲我是如何准备和参加纽约州的律师考试的。
  
   众所周知,美国是普通法国家,联邦和各州都是独立的司法区。这一点也反映在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上。美国的律师资格有各州管理和主持,考试一般每年举行两次,7月份一次、2月份一次。法学院的学生在五月份毕业,所以他们一般参加7月份的开始。参加2月份考试的学生,有许多是在7月份考试中没有通过的。
  
      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一般分两天进行(但各州可能会不同)。我们这里以纽约州为例。第一天考的是MBE,也就是多州律师考试。有200道单项选择题,分上、下午进行,共计6个小时。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例。所考的科目包括宪法、侵权行为法、合同法、证据法、刑法和不动产法。刑法包括刑事诉讼。第二天考的是州的法律。各州所考的法律会有所不同。除了类似于多州律师考试所涉及的科目外,还会考一些本州的法律,涉及的科目大概有十几门法律。题型除了单项选择外,还有案例分析题等。此外,在大多数州,除了要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外,还要参加MPRE,也就是多州执业责任考试,目的是衡量对与律师执业行为准则(其实就是律师伦理)的知识和理解。
  
      但是与中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理念非常不同。在中国,律师资格考试涉及到的科目非常繁杂、变化不定、而且专门考新的法律。例如我们曾经考过政治、法制史、英语。然后还考税法、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等等。而且专挑新的立法考。比方说,我们的《物权法》要在今年的10月1日生效了。这一定会成为考试的热点。但是,美国不同。新颁布的法律在若干年之内不考。美国也不考知识产权法和税法,虽然美国这两门法律非常发达。我个人觉得,考试内容过于庞杂,未必是件好事情。做律师除了经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基本功。对基本的法律理解透彻,再有所专,是更好的途径。
  
      美国纽约州7月份律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一般低于75%。2月份考试通过率要更低一些。有的人说,这是因为如果一次没有通过,第二次通过的概率就更低。而许多参加2月份考试的考生的确是因为7月份的考试没有通过。
  
      我们中国律师考试的通过率大概在10%左右。有的人觉得这说明中国的律师资格考试更难。其实我觉得,两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在美国参见律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比较严格。一般必须取得美国律师协会(ABA)认证的法学院的J.D.(法律博士)学位才可以报名。而只有少数几个州(包括纽约州和加州)允许没有美国J.D.学位,但持有LL.M(法学硕士)学位的外国人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据说加州要更宽松一些,允许外国法学院的学生直接参加考试。在美国参加纽约州和加州律师资格考试的人比较多。有的人认为,这两个州的考试比较难,能够通过这两个州的律师考试,在其他州会获得更多的承认。不过,我倒觉得更可能与这两个州经济活跃、律师业务较多有关。
  
      美国是普通法国家。所以主要的法律规则都是通过具体案件确立的。美国法学院的教材以案例的方式编写。授课也以讲解、分析和讨论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每一本教材都要比我国的教材厚上几倍,还要辅之以各种阅读资料。但是律师资格考试所涉及的内容和方式却与中国有相似之处。所以不难想象,如果以这些教材为基础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基本就没有可能性。
  
      基于这种情况,考试培训应运而生。美国是个垄断问题严重的国家。律师考试也是如此。律师考试培训都被一家叫做“Bar/bri”的公司垄断着。此外还有几家人气不太旺的叫的公司,如“PMBR”公司等。Bar/Bri还因为垄断问题吃了官司。
  
      几乎每一个参加律考的人都会参加Bar/bri的培训。Bar/bri聘请各个大学的法学教授授课。参加Bar/bri的培训可是不便宜。2003年的时候就2000多美金了,课程大概6个星期。每一个学员领到的教材大得、多得吓人。所幸的是集中看其中的两三本就够了。这些教材的体例与中国的教材非常相似,内容非常单调。例如,刑法部分开中药铺似的列举每一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这和在法学院所学差别很大。读第一遍时,简直就是一头雾水。不过多读几遍,再做做练习,就会觉得有趣多了。
  
   和教材一起配发的还有习题集。这些习题集的编撰风格显示出美国人的幽默、风趣。每一个练习题都是一个小故事,以人之常情为基础。如哪个男孩暗恋哪个女孩,然后开了推土机炫耀,不幸把别人撞了呀,这是否构成侵权等等。
  
   我决定自学,而不是通过参加Bar/bri的培训班参加律师资格。前面说过,参加Bar/bri培训需要2000多美金。可以想象对于学生来讲这当然是一笔不算小的开支。最为重要的是,我本人不是一个善于听讲和按照别人的时间表行事的人。想象一下,在考试之前几个月内,在固定的时间、听固定人的唠叨,对我而言,可能效率会非常低。
  
      准备的过程虽然艰苦,但充满乐趣。如果不参加Bar/bri的培训,在书店里买不到是买不到它的教材和练习的。因此需要在Ebay上买几本二手书或者从参加过考试的人那里借或买。我给自己设定了一个时间表,然后严格遵守。坚持了3个月,便一次性高分通过。要说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难不难,不用说,读者也可以想象个大概。至少是用英语考,当然不简单。不过,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实际上参加考试的中国学生通过率较高。当然也有人考过几次,还是没能通过。我想他们可能有自己的苦衷吧!
  
    美国的法学院非常注重自己的排名,而这些排名以J.D.为基础。因此为控制选课人数,保证J.D.的质量,有许多法学院限制读LL.M的学生选修合同法、证据法这些基础课程。堂而皇之的理由是外国学生在本国已经取得了法学学位,有对这些基础法律的素养和知识。我所在的法学院也不例外。我的方向是国际商法,但经过平衡之后,我选修了几门知识产权方面的课程,确实受益不浅。我对美国基础法律的概念和知识,主要通过反复为准备律考做练习确立的。每一门法律都使我兴奋不已,尤其对宪法、证据法和刑事诉讼法印象深刻。直到现在,当时那种兴奋心情还经常感染着我自己。律考结束,回国之前,我利用在美国的方便条件,收集了很多关于美国证据法的材料,然后写了一本系统介绍美国证据法的书,反响还不错。
  
      我住在华盛顿。因为考纽约州的律师资格,便去纽约州的首府奥尔巴尼(Albany)。奥尔巴尼位于纽约上州,是我印象不太好的少数美国城市之一,看上去经济不是非常发达。除了考试,我还去那里宣誓。这是每一个通过纽约州律师考试的律师必须做的。宣誓之前,需要准备一些文件,诸如你工作过的单位的推荐信。然后,会有一个大概是法院的人和准律师谈话,这种谈话也和中国的组织找你谈话有点儿异曲同工之妙了。然后就是宣誓效忠美国宪法了。这是我非常乐意做的事情。虽然我不是美国人,但是我非常喜欢和尊重美国宪法。我为一个国家的宪法能够如此严肃和细致地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权利而感动。我希望我们国家也有这样一部宪法。也能使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得到细致、充分的保护。使人作为人能够活的体面、有尊严、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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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rone9146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19楼 2008-3-1 19:26:40

  楼主写的很好,希望继续!!!
  希望介绍一下美国律师的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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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20楼 2008-3-1 19:28:58

  在美国,能否作为律师执业,不像在我们中国这么难。只要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宣誓效忠宪法,你就可以作为律师执业了。
  
  美国的律师多,律师事务所也就多。有享誉世界的大所、也有默默无闻的小所。
  
  作为外国人,能够在一间大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早几年会好一些。但是最近这些年,在美国学习法律的外国留学生越来越多,不是非常容易能够找到工作的。前面已经说过了,美国的法学学位包括J.D.,LL.M和S.J.D。在法学院学习三年,得到J.D.学位,就可以作为律师工作了。J.D.学位在美国是最值钱的学位,也是被广泛认可的学位。有了J.D.学位可以先做律师,然后就可以去做法官、检察官、大学教授,甚至去当议员和总统了。
  
  J.D.学位被认可当然也是非常有道理的。前面说过,美国是普通法国家。各种案例,浩如烟海。一个律师如何在这些案例当中找到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案例,要求律师必须十分熟悉美国的法律文件体系和研究方法。而LL.M学位只有一年到一年半的学习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熟悉美国的法律文件体系和研究方法非常不现实。此外,法律有着非常深厚的文化背景。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了解它,也根本不可能。还有就是语言问题了。即便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律师事务所里执业,美国人也未必信任他。我个人理解,这不是歧视的问题。想象一下,如果你是美国人,你会放心请一个有口音的外国人代理你的案件吗?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哲学也比较严酷。在知名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只有4%左右的人有机会从普通律师做到合伙人。年龄大了,还不是合伙人,虽然资历深,但是工资也高。老板不轰你走,自己也就不好意思待下去了。
  
  美国律师事务所愿意雇用中国人,也多半与中国业务有关。比方说,近些年中国的许多产品在美国遭遇了反倾销,因此有些律师事务所会雇用懂中文的律师帮助做反倾销业务。
  
  美国的律师业务划分的非常细致,如诉讼律师、公司律师、还有移民律师,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不像我们中国,都是全能律师,什么都可以做。当然,这也和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有关。其中诉讼律师最具挑战性、工资最高、最受尊敬、压力也最大。而移民律师地位较低,一般都由单独执业的外国人来做。在律师所里找不到工作,就去做移民律师了。做得好,买好房好车也不是大问题。
  
  在美国,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在法庭上,律师的工作非常具有技巧性。如律师如何出示证据、怎么样出示证据、什么时候出示证据、出示什么样的证据都是非常有技巧的。有陪审团的案件,这会对陪审团认定案件事实产生直接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又要说点儿题外话。最近看了几部国产的电视剧,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法庭上辩论的镜头。我想编剧和导演是外国片看多了。中国的法庭上“反对”“反对有效(无效)”的声音不绝于耳。我想,电视剧为了剧情做适当的夸张无可厚非,但不能太离谱。我甚至看到一个很有名的导演拍的言情片,一个犯罪嫌疑人坐在被告席上声泪俱下地向旁听的人和他钟情的男人长篇累牍地诉说衷肠。法官也听得聚精会神、呆若木鸡。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曾经看到一个美国的杂志,收集了一些法律题材的影视剧穿帮的情节。都是非常次要的。我感到导演和编剧还是需要认真一些,不要认为是影视节目,可以发挥,就自甘堕落。不过上述情绪在我日常工作中也时常见到。法律实际上是人类复杂逻辑思维的产物,并不是象看上去或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人,翻翻法条就以为搞定了,甚至还来教训律师。
  
  我记不得是谁说的话了,但是大概意思是说:“每一个人都憎恨律师,直到他们需要一个!”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美国人都憎恨律师,但是我的房东的确不喜欢律师。我也没有问过为什么。我感觉可能是因为律师不像医生。医生收了你的钱,能给你除病。律师收了你很多钱,你有的时候甚至还不知道他帮助你做了什么。就觉得亏。此外律师在法庭上翻云覆雨,替“坏人”说话,可能也不让人喜欢。人同此心,天同此理。据说,好多年前,我们中国有的法官会当庭斥责律师:“你怎么为坏人说话?”美国人可能也有这种疑虑吧!
  
  我们中国人喜欢搞普法教育。我觉得这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过于相信普法教育,就有问题了。我在美国4年,没有见到一次普法教育。但是美国人的确信任法律,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我觉得这并非普通美国人比中国人更懂法律,而是法律和法庭在他们心目中建立起了信任。这就是法律意识吧!所以我认为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重要。有争端,首先想到的是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想着找关系、送礼、行贿。而这就需要法院和法官有威信。这方面,我们中国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不管别人怎样看,作为一个外国人,我还是敬佩美国同行的。他们大都非常敬业,也有专业水准。不象我们国内的律师,尤其是大城市以外的律师,为了生计,花很多的时间去拉关系。这样做,即便挣得到很多钱,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整个过程中,实际上不仅仅律师失去了尊严、所有的参与者都失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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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21楼 2008-3-1 19:31:01

  在美国,能否作为律师执业,不像在我们中国这么难。只要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宣誓效忠宪法,你就可以作为律师执业了。
  
  美国的律师多,律师事务所也就多。有享誉世界的大所、也有默默无闻的小所。
  
  作为外国人,能够在一间大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早几年会好一些。但是最近这些年,在美国学习法律的外国留学生越来越多,不是非常容易能够找到工作的。前面已经说过了,美国的法学学位包括J.D.,LL.M和S.J.D。在法学院学习三年,得到J.D.学位,就可以作为律师工作了。J.D.学位在美国是最值钱的学位,也是被广泛认可的学位。有了J.D.学位可以先做律师,然后就可以去做法官、检察官、大学教授,甚至去当议员和总统了。
  
  J.D.学位被认可当然也是非常有道理的。前面说过,美国是普通法国家。各种案例,浩如烟海。一个律师如何在这些案例当中找到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案例,要求律师必须十分熟悉美国的法律文件体系和研究方法。而LL.M学位只有一年到一年半的学习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熟悉美国的法律文件体系和研究方法非常不现实。此外,法律有着非常深厚的文化背景。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了解它,也根本不可能。还有就是语言问题了。即便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律师事务所里执业,美国人也未必信任他。我个人理解,这不是歧视的问题。想象一下,如果你是美国人,你会放心请一个有口音的外国人代理你的案件吗?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哲学也比较严酷。在知名度高的律师事务所,只有4%左右的人有机会从普通律师做到合伙人。年龄大了,还不是合伙人,虽然资历深,但是工资也高。老板不轰你走,自己也就不好意思待下去了。
  
  美国律师事务所愿意雇用中国人,也多半与中国业务有关。比方说,近些年中国的许多产品在美国遭遇了反倾销,因此有些律师事务所会雇用懂中文的律师帮助做反倾销业务。
  
  美国的律师业务划分的非常细致,如诉讼律师、公司律师、还有移民律师,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不像我们中国,都是全能律师,什么都可以做。当然,这也和经济发展的程度以及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有关。其中诉讼律师最具挑战性、工资最高、最受尊敬、压力也最大。而移民律师地位较低,一般都由单独执业的外国人来做。在律师所里找不到工作,就去做移民律师了。做得好,买好房好车也不是大问题。
  
  在美国,律师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在法庭上,律师的工作非常具有技巧性。如律师如何出示证据、怎么样出示证据、什么时候出示证据、出示什么样的证据都是非常有技巧的。有陪审团的案件,这会对陪审团认定案件事实产生直接的影响。
  
  说到这里,我又要说点儿题外话。最近看了几部国产的电视剧,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法庭上辩论的镜头。我想编剧和导演是外国片看多了。中国的法庭上“反对”“反对有效(无效)”的声音不绝于耳。我想,电视剧为了剧情做适当的夸张无可厚非,但不能太离谱。我甚至看到一个很有名的导演拍的言情片,一个犯罪嫌疑人坐在被告席上声泪俱下地向旁听的人和他钟情的男人长篇累牍地诉说衷肠。法官也听得聚精会神、呆若木鸡。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曾经看到一个美国的杂志,收集了一些法律题材的影视剧穿帮的情节。都是非常次要的。我感到导演和编剧还是需要认真一些,不要认为是影视节目,可以发挥,就自甘堕落。不过上述情绪在我日常工作中也时常见到。法律实际上是人类复杂逻辑思维的产物,并不是象看上去或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人,翻翻法条就以为搞定了,甚至还来教训律师。
  
  我记不得是谁说的话了,但是大概意思是说:“每一个人都憎恨律师,直到他们需要一个!”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美国人都憎恨律师,但是我的房东的确不喜欢律师。我也没有问过为什么。我感觉可能是因为律师不像医生。医生收了你的钱,能给你除病。律师收了你很多钱,你有的时候甚至还不知道他帮助你做了什么。就觉得亏。此外律师在法庭上翻云覆雨,替“坏人”说话,可能也不让人喜欢。人同此心,天同此理。据说,好多年前,我们中国有的法官会当庭斥责律师:“你怎么为坏人说话?”美国人可能也有这种疑虑吧!
  
  我们中国人喜欢搞普法教育。我觉得这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过于相信普法教育,就有问题了。我在美国4年,没有见到一次普法教育。但是美国人的确信任法律,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我觉得这并非普通美国人比中国人更懂法律,而是法律和法庭在他们心目中建立起了信任。这就是法律意识吧!所以我认为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重要。有争端,首先想到的是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想着找关系、送礼、行贿。而这就需要法院和法官有威信。这方面,我们中国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不管别人怎样看,作为一个外国人,我还是敬佩美国同行的。他们大都非常敬业,也有专业水准。不象我们国内的律师,尤其是大城市以外的律师,为了生计,花很多的时间去拉关系。这样做,即便挣得到很多钱,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整个过程中,实际上不仅仅律师失去了尊严、所有的参与者都失去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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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a57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3楼 2008-3-1 19:38:16

  做律师除了经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基本功。对基本的法律理解透彻,再有所专,是更好的途径。
  
  ------
  
  精辟。我现在也在一个英语国家( 不是美国)兼职读JD.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自己喜欢。楼主说‘每一门法律都使我兴奋不已,尤其对宪法、证据法和刑事诉讼法印象深刻。直到现在,当时那种兴奋心情还经常感染着我自己’。赫赫。握手,心有戚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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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a57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4楼 2008-3-1 19:40:29

  对于普通人,或者说政客来说,法律可能就是调和阶级矛盾的产物(他们很可能是对的)。但对于我来说,正如楼主说的,是因为法律是‘人类复杂逻辑思维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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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开始的地方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5楼 2008-3-1 19:42:37

  握手!干杯!祝你学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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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冰河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6楼 2008-3-1 19:44:45

  说得不错,律师也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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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王子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7楼 2008-3-1 19:47:03

  望尘莫及,在下司法考试还没通过,一直想在通过后好好补一下外文,但今年还是不敢想象是否会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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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狮吼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28楼 2008-3-1 19:49:51

  友情顶下。
  
  羡慕楼主,可惜我的英语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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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30楼 2008-3-1 19:54:42

  获得这么多鼓励,不胜荣幸!十一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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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开始的地方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1楼 2008-3-1 19:57:09

  各位想交流些什么?或者自己也一定有很多观察和体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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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ddc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2楼 2008-3-1 19:59:37

  高人来指导啦!从楼主经历看出掌握一门外语对求职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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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开始的地方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3楼 2008-3-1 20:01:49

  是这样!
  英语非常重要!我说的一般,写的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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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han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4楼 2008-3-1 20:04:22

   楼主和各位兄弟姐妹十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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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霜cf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5楼 2008-3-1 20:06:34

   做律师除了经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基本功。对基本的法律理解透彻,再有所专,是更好的途径。
    
    ------
    
    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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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小学徒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7楼 2008-3-1 20:11:09

  很是佩服呢!!我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但,还总觉得自己还摸不着法学的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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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法律人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38楼 2008-3-1 20:13:22

  不错,留个记号,有机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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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L8887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40楼 2008-3-1 20:21:54

  请问您大作的书名是什么,很想买来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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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先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42楼 2008-3-1 20:25:48

  前辈,能留下个联系方式或者播克么?我也是名非常想去国外深造法律和从事商务律师职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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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44楼 2008-3-1 20:30:39

  有朋友对如何学好英语非常感兴趣!
  
  关于学英语的书籍多如牛毛,这里我就说一点儿自己的体会吧!
  
  学习英语和做任何事情一样,首先需要兴趣!
  
  没有兴趣,就不会用心,不会用心,就不会有大的长进。
  
  兴趣如何培养?
  
  我本人的体会是:成就感非常重要!比方说,朋友给你一个英文说明书,让你帮助看一下,你给他讲了个大概。朋友自然非常高兴,还会夸你几句,当然你就会有成就感了。90年代,email在中国还不普及。一回,我去西单电报大楼发email,写的是英文。一位大姐说,你的英文真好。我说,不好。大姐说,还不好?都不用中文草稿?说实在的,我当时心里真的非常受用,就学的更努力了。再比如,现在上网查信息非常方便。如果你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一篇关于中国的报道,别人又看不懂,而你能看懂,当然就非常高兴了。
  
  学习语言,准确地了解每一个词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前些日子,一个朋友帮助他的老板的女儿申请美国的大学,希望我帮助他看一下申请材料。其中一份推荐信是他的老板请一个博士朋友准备的。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博士就是博士,不及百字的短文,用词之僻,令人咋舌。但是,我发现这个博士对其所用之词,大多词不达意。
  
  语言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一定要弄准确了一个词的含义才可用。好文字最重要的是地道,否则只能让人贻笑大方。例如,表示“大”的词,我们随口可以说出很多,如“big, large, huge, tremendous, mammoth, considerable, great, gigantic... ”等等。其实这些词都是有微妙差别的,在弄懂每一个词的含义之前,捡最简单的用,最稳妥。
  
  英文学的多了,就会发现,有许多翻译(甚至著名的翻译)并不准确。如果你能体会到,不也是很有成就感吗?例如,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英文原文是“Knowledge is power ”。这句话在我国非常著名,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然而,以个人愚见,中文翻译并不准确。事实上,power在英文里具有非常广泛的含义,“力量”只是含义之一。换句话说,中文里没有一个词和power正好对应。如power还有权力之意。所以,某种意义上把它翻译成“知识就是权力”未尝不可。不难想象,有了知识,就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在古代中国,还可以参加科举,升官发财,难道这不是“权力”吗?再比如,我们中国人都知道美国有家著名的军火制造商叫做“洛克希德-马丁”,英文为“Lockheed Martin”。我觉得“洛克希德”并非正确翻译。实际上“H”并不发音,因此应当翻译成“洛克德”。当然,这只是个名称而已,并无大碍。贝克莱说:“存在就是被感知”。英文原文为:“To be is to be perceived”。这个Perceive中文里也没有一个词能够全然概括。所以,想让中文读者完全理解这个词的意思,最好将感知这个词进一步解释一下。感知在中文里至少包括,“望、闻、问、切”等各个方面。
  
  前面已经说了,语言是有文化背景的,好多表达方式是与其他语言非常不同的。掌握了这些方式,可以说其乐无穷。举个简单的例子。你给别人打电话要她参加一个会,她说她没有时间。我们可以翻译成:“Sorry! I have no time tomorrow.”这样翻译可不可以?如果仅仅将语言看作工具,我个人觉得可以。别人也应当明白她的意思。但是,如果是我,我会说:“Sorry! I am not available tomorrow. ”Available就是一个文化背景非常强的语言表达方式。比如,你身边有几个女孩,你想在其中找一个做老婆。考察了一下,发现只有Jane is available,而其他的人不是结婚,就是有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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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45楼 2008-3-1 20:32:41

  再说点儿别的。
  
  有朋友曾经问我:我对我的英语也很不满意,也没有特别用心地学过,我出国前曾是一家德资公司的翻译,我的直接老板是个英国人,和他一起工作了两年。现在我在新加坡读acca,已经来了四年,读的、听的比较多,说的机会很少。 她说她最大的苦恼是她说出来的英语太书面化。
  
  我的回答是:你的苦恼,大概每个中国人都得面对。因为我们所学的英语主要来源于书本。我刚去美国时,英语说得当然非常烂。有一回在北卡,和一个印度人因为工资问题发生了争执。一个美国白人妇女对我说:“你一定受过大学教育。”我很惊讶,便问:“你怎么知道?”她的回答非常有道理:“听你用词呗!”是啊!我们学的都是书面英语,有些词口语中很少用的。
  
  此外,我们的书本更新慢,有些说法已经不用了。象“How do you do?”我在美国四年,只有一个半黑半白的人这样问过我。后来我想,这个可怜的家伙可能和我一样是个受了老师愚弄的外国人吧!
  
  我们在书本上学的英语,一问一答,象武术的套路。实践中呢,不同了。如老师告诉我们:A:How are you? B应当回答:I am fine. And you?但是实践中,如果我是A,我还真没有听到哪个老外B说“And you?”我本人有时候按套路说。后来觉得自己是个傻帽。事实上,美国人一般也不说:“How are you?”而是说:“How are you doing?”
  
  其实,我对自己的口语也非常不满意。因为我说英语,有非常重的口音。这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我的心理素质不好,说英语非常紧张。其次,我17岁才开始跟收音机自学英语,直到准备高考,才有老师教。所以没有人给我校正发音,也没有人告诉我发音准确多重要。至于书面英语还是口头英语,我个人觉得不那么紧要。语言就是交流的工具,就象韩非子眼里的渔网,捕到鱼就可以扔掉(这倒使我想起一件事儿,几年前跟一个美国人做世界银行的项目。随团的女翻译当时虽然没有出过国,但是口语非常流利,令我非常羡慕。那老外倒非常Nice,他说,“虽然她的英语流利,却没有你的自然!”我相信老外说的话,毕竟,我在美国生活过差不多四年)。
  
  学英语突破词汇是个关键。我一件比较自豪的事情是独自摸索出来了一个被单词的好方法。后来,到新东方参加培训,他们竟然讲了和我一样的方法。其实,现在许多人都知道了这种方法。我这里只是想把自己做个旁证。
  
  不得要领的人以为一天积累一个单词,一年360天就是360个。然而这在理论上没问题,实践中不可行。道理我不讲了,各位是聪明人,可以体会。有效的方法是:找一本单词书,如我当时用的是刘毅的。每天拿出整块儿的时间背诵。一个词念两遍,写两遍,背两遍。然后进行到下一个词。每天可以给自己一个任务量,如50个或者背到觉得乏味为止。第二天,重复一遍前一天背过的词,然后接着背50个新词。这样周而复始,艰苦的两个月后过后,你会发现…..哈哈!切忌,每天积累一个词的想法,这样无法突破单词瓶颈!
  
  还有朋友问我:今天我开始正儿八经的学习英语了,我觉得麻烦的是听力,因为我们发音和标准的英语发音有很大差异,就出现了这么个情况,明明是认识的 单词,但从他们口中说出就听不懂了,这个应该 怎么克服呢?
  
  我的回答是:没有好的办法。只能多听多练了。
  
  我想,还一个办法是:先通过听熟悉一个单词,然后再看和写。我们中国人往往是倒过来的。所以我们写得较好,说得较差。
  
  此外,应当用英文思考。如你看到一朵花。你不要想中文“花”,然后翻译成英文。而是一看到花,就想这是“flowers”。
  
  记住,老外问你,你要说“flowers”,而不是“flower”。因为,如果你说“flower”,老外会以为你在说“白面【fl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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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46楼 2008-3-1 20:35:24

  如果各位朋友有兴趣,下一回聊聊我在法律专业英语学习方面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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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为好友 引用 47楼 2008-3-1 20:37:41

  匆忙中,错别字难免,如将"背单词"说成"被单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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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137 公司白领试用期
加为好友 引用 50楼 2008-3-1 20:45:03

  作者:路开始的地方 回复日期:2007-10-3 9:12:14 
    如果各位朋友有兴趣,下一回聊聊我在法律专业英语学习方面的体会
  ——————
  lz快说呀,很感兴趣下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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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vrunjia 律师商界领袖
加为好友 引用 51楼 2008-4-16 22:26:46

学习了。坚持就是胜利,美国和中国律师都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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