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不同,在英国被称之为律师协会的机构,实际上是有两个。在中文的语境里,人们常常会将“TheGeneralCounciloftheBar”和“TheLawSociety”混淆,而统称为律师协会。实际上前者是专指由出庭律师组成的“出庭律师协会”,后者则是专指由事务律师组成的“律师公会”。英国律师的“职业培训”也是由这两个机构来负责的。由前者主办的提供律师培训课程的律师学院称之为“TheInnsofCourtLawSchool”,由后者主办的称之为“CollegeofLaw”。如今也有一些大学可以提供律师职业培训课程。
最初,在英国要成为律师,都必须毕业于以下四所“InnsofCourt”,即被称之为四大律师学院的林肯律师学院(Lincoln'sInn,1422)、中殿律师学院(TheMiddleTemple,1501)、内殿律师学院(TheInnerTemple,1505)和格雷律师学院(Gray’sInn,1569)。在中世纪的时候,诉讼都是用古法语进行的,当时的诉讼代理人都是一些有文化的牧师。渐渐地律师演变成一个专门的职业,英王决定要赐予一方永久的居所,使之成为律师的“培训、居住和娱乐”之地。如今,在伦敦最中心的地带、英国高等法院的对面,依旧可以找到中殿和内殿,它们是律师们永远的家,依然是律师的“培训、居住和娱乐”之地。
律师培训课程一般分为两部分,即“法律知识”和“核心技巧”。“法律知识”也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证据法的内容;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职业道德”,例如,学习律协制定的《律师职业行为规范》,训练律师在法庭和同客户接触中的职业行为举止。“核心技巧”,则包括案例研究技巧、写作技能和与人打交道的技巧,侧重培养一个未来的律师进行专题法律研究、解决问题的技能,同时训练一个人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谈判和讼辩的能力。
在律师学院的培训是高强度的,大部分时间未来的律师们被分成若干“训练小组”,进行“对抗式”的教学,也会去真正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战培训。最终要通过10门以上的考试,有“法律研究”、“法律文书起草”、“会议技巧”、“谈判技巧”、“辩护技巧”、“证据采用”等。最后,还要面对“职业道德”的评估,通常是面对各类在将来的执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种种有涉职业道德的难题和困境,由未来的律师们给出他们自己的解决方案。只有通过“职业道德”评估的学生,最终才能毕业。
一个未来律师的“职业培训”,历时整整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