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一年两考
司法考试的大纲编写已经接近尾声。司考的指定用书还在紧张的编写之中。虽然有过激烈的争论,但是最终专家学者还是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确定下了总体的框架,并上报司法部,司法部原则上已经同意,这几日正和两高商议,估计他们也没有大的意见。
[ 转自法易社区 http://bbs.laweach.com/ ] 司法考试是跳龙门的考试,怎么难都不为过。司法考试是关系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再多的创新和变动都是应该的。我们不要为有些学历低考生的指责而却步。我们要对得起全国人民对司法考试司法改革的厚望。大力引进高素质的人才进入司法界,避免以一次考试定出身的弊端出现。这是司法考试改革的基调。
考试的大体思路是这样的,如果是学有所长,那么,专科的学历不应该是拦路虎,如果是落后地区,那么照顾不应该取消,如果是高学历人材,理应要区别对待。
考试分两次进行:每年的5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日。和十月的星期六、日。还有一些考生要参加九月的特长素质测试。
试卷的范围是这样定的:在初试中,仍然是分四张试卷,总分400分,全部是选择题。
试卷一: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
试卷二: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 转自法易社区 http://bbs.laweach.com/ ] 试卷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试卷四:商法、经济法、三国法、职业道德
十月的复试题目分为两张试卷:
试卷一: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题型为名词解释和论述题。总分100。
试卷二:和原来的卷四一样,案例分析,共200分。
初试的名额按当年三家的需求的120%名额确定。复试淘汰20%。
[ 转自法易社区 http://bbs.laweach.com/ ] 专科生可以继续报名,但要参加九月的外语考试。如果通过分数线(比如65分),可以参加复试。如果不过,则就此出局。
如果是落后地区的专科生,过了复试,九月的外语通过另一分数线,比前面的分数低5分(比如60分),可以不参加复试,由司法部直接发证书。如果不能通过,则要进入复试,共同竞争,不过最终分数线可以比其他地区的考生低5分。
如果是法律硕士,可以不参加复试的试卷一考试。如果过了九月的外语考试(分数线和法专同),也可以直接由司法部发证书。
其他本科和法学硕士的待遇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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