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话题 法律咨询 发起悬赏 发表收费帖
分页: [1]
 帖子主题:工伤十级,服务车队拒赔偿! (造伪证) 本文共 2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cj_amy
职衔:公司白领试用期
ID: 507719



积分: 51
本区职务: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
楼主  
发帖心情工伤十级,服务车队拒赔偿! (造伪证)

文章提交者:cj_amy 加贴在 民商咨询 法易论坛 http://bbs.laweach.com/bbs_11.html

本人,于2003年1月21日始就职于上海上服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担任829路公交车售票员一职至今。劳动合同签定:2007.9.28


2007年3月24日早班车发车后在威宁路仙霞路因一辆巴士出租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后致伤,导致胸椎第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

[ 转自法易社区 http://bbs.laweach.com/ ]


自2007年3月24日事故以来,829路车队以“巴士出租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为由,至今未支付每月基本工资、医疗补偿等任何费用。期间,本人三番五次通过电话及亲自去车队询问,车队领导答复均为:“你先在家安心养伤,我们不会少你一分钱!人事科小宋会给你电话通知结帐。” 在2008年2月,本人去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询问,结论为:“请提供相应资料过来,我们会帮助你的。”后仍在2月,本人再次去车队询问事情进展,领导回答:“你急什么急,去仲裁委员会做什么,我们会给你解决的。你4月8日再来,公司会给你结帐的。”当4月8日,我再次去车队,领导却回答:“巴士出租已经承担相应责任且已做赔偿,所以,你的事故就此已经全部了清,和我们829车队已无关!”同时要求我领回车队押金,与829路车队解除劳动关系。


与829车队劳动合同签定至:2007.9.28(合同为每年签一次)。


现经虹口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协调后,很难调节,因:

1. 作为829车队:应在事故发生1个月内申报“工伤”备案。但未履行。

2. 作为事故当事人,应在事发1年内申报。因不知法,且伤势未全愈,但未履行。

在此次协调中,829车队出具“伪证”:说是长宁区交警出具第三方巴士车队已赔偿6个月,即:人民币80,000.00.

[ 转自法易社区 http://bbs.laweach.com/ ]


现本人问题是:

1. 现已过事发当日一年后,是否仍有上诉可能?

2. 若能上诉,胜诉率有多少?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积分: 3
本帖已赚金币: 0
转出: 正毅 09-04 18:13
----------------------------------------------
0
  2008-6-17 14:06:35
本版热门本版图片本版精华大区热门
 总页数 11 页 [共有 1 条记录] 分页: [1]  跳转 
当前心情:
发帖用户:
标题: *最长24字
原创声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观点声明: 中立(第三方) 同意楼主 反对楼主
 
发帖类型:  金额: 币种:
字数
 
小提示:
  • 点击发表按钮,发言内容会自动保存到粘贴板中,如出现发帖异常可直接在内容输入框中右键粘贴,或者按“Ctrl+V”显示您的帖子内容。
  • 请勿发表无意义或与主题无关的回复,节约论坛资源,如“顶”“路过”等等。
  • 发帖请遵守论坛各版版规,切勿涉及敏感政治、色情内容。
  • 发言请勿人身攻击,做一个文明中国人。
  • 所有商业、盈利性发言请联络本站广告联系人获得许可。
  • 在法易论坛(社区)发表帖文即意味着同意其帖文在本站内的公开发布与传播以及本站引用所产生的使用权,由于第三方下载而引起的传播和修改等衍生责任,本站不承担责任。
  • 本站仅提供帖文存储空间服务,帖文上传者应自行负责所上传帖文涉及的法律责任,本站对帖文真实性、版权等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本站对于上传的帖文保留未经通知到本人立即删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