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话题 发起投票 发起悬赏 发表收费帖
分页: [1]
 帖子主题:拒绝毒品关爱健康 法官为戒毒人员送去精神良药 本文共 0 个独立IP阅读者
只用眼
职衔:公司白领试用期
ID: 218199



积分: 360 / 排名:4900
劳动点排名: 4979
本区职务: 会员
原创文集个人信息给他站内短信 快速回复 回复本贴 举报本贴
楼主  
发帖心情拒绝毒品关爱健康 法官为戒毒人员送去精神良药

文章提交者:只用眼 加贴在 法官之家 法易论坛 http://bbs.laweach.com/bbs_103.html

    中国法院网讯   在世界禁毒日前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来到北京市戒毒所,为在这里接受戒毒治疗的人们送去精神良药。一中院刑一庭的刘俊燕法官结合多年来审理的涉毒案件,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戒毒人员介绍了毒品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用真诚的话语,生动的案例,教育引导大家积极同毒品犯罪做斗争,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珍爱健康。

    刘法官首先介绍了我国法律对于禁毒的相关规定。她告诉大家,根据《禁毒法》第2条和《刑法》第357 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我国,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都是犯罪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关于禁毒的法律主要有《禁毒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三部。这其中,《禁毒法》是指引我国禁毒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于2007年12月29日公布,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确定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的“四禁并举”方针,专章规定禁毒宣传教育,全面规定毒品管制措施、加强国际合作等内容。

    接着,刘法官结合审理的案件介绍了开展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必要性。她说,吸毒会使人思维紊乱,丧失人性,寡廉鲜耻,道德沦丧,败坏人格,甚至国格。 结合自己审理的几个案件,刘法官说:毒品使一个意气风发的小伙子在短短几年之内成为一个面容憔悴、弱不禁风的“老头”;毒品摧毁了本该甜蜜的爱情;摧毁了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毁坏了我们的家园;毒品让百万财富顷刻之间化为乌有;同时还是各种刑事犯罪的温床,吸毒人员在吸毒后为筹集毒资往往不择手段,大部分人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毒品夺走了无数人的健康,毁灭了无数幸福的家庭,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开展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危,民族兴亡,毒品一日不绝,社会就一日不宁,只有根本上禁绝毒品,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富强!

    一百多名正在接受戒毒治疗的人员参加了法官的专题讲座。一位年轻小伙子在笔记上写下了“戒毒一沾,悔恨万千!”的听课心得。一位听课的刘先生谈到听课体会时说,他曾是一名铁矿老板,经过多年的拼搏,有了几百万的家产,可是在一次酒醉后人们告诉他毒品能解酒,从此他就染上了毒瘾,几百万家产荡然无存,听了法官的讲课他更加痛恨毒品,他告诫人们一定不要沾毒品的边儿,远离它,就是远离罪恶,就是远离苦难。

[点击查看灌水过滤后的回复]



本帖已赚积分: 3
本帖已赚金币: 0
----------------------------------------------
0
  2008-6-25 14:44:04
本版热门本版图片本版精华大区热门
 总页数 11 页 [共有 1 条记录] 分页: [1]  跳转 
当前心情:
发帖用户:
标题: *最长24字
原创声明: 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观点声明: 中立(第三方) 同意楼主 反对楼主
 
发帖类型:  金额: 币种:
字数
 
小提示:
  • 点击发表按钮,发言内容会自动保存到粘贴板中,如出现发帖异常可直接在内容输入框中右键粘贴,或者按“Ctrl+V”显示您的帖子内容。
  • 请勿发表无意义或与主题无关的回复,节约论坛资源,如“顶”“路过”等等。
  • 发帖请遵守论坛各版版规,切勿涉及敏感政治、色情内容。
  • 发言请勿人身攻击,做一个文明中国人。
  • 所有商业、盈利性发言请联络本站广告联系人获得许可。
  • 在法易论坛(社区)发表帖文即意味着同意其帖文在本站内的公开发布与传播以及本站引用所产生的使用权,由于第三方下载而引起的传播和修改等衍生责任,本站不承担责任。
  • 本站仅提供帖文存储空间服务,帖文上传者应自行负责所上传帖文涉及的法律责任,本站对帖文真实性、版权等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本站对于上传的帖文保留未经通知到本人立即删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