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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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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心情]《家庭导报》又一件严重失实报道(二审已判决)

文章提交者:契丹红山 加贴在 法制时评 法易论坛 http://bbs.laweach.com/bbs_136.html

《家庭导报》于2007年4月17日在头版大篇幅以《无良教师诱骗女生做人“女友”》为题,对2007年4月9日湖南湘乡市山枣镇莲花中学初中女生被骗一案进行了报道。由于记者陶清清身份尊贵,随便打了几个电话,便把到莲花中学找校长私事的山枣中学体育教师谢友良描绘成毫无师德,诱卖拐骗的流氓。被《东南快报》.各大网站转载,恶炒。成了当年一大新闻。后谢友良多次找过报社。报社态度极其恶劣。在谢友良起诉后,报社的郭映红主任还喊了湘乡市的一些领导以吃饭为由,对谢友良进行威胁。并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势力大,不要和她们搞,还称湘乡市委书记和他们老总是喝酒的兄弟。此案已经湘乡市,湘潭市两级法院审判终结。虽然《家庭导报》势力强大 , 连承办法官都称压力大,但铁的事实面前,一.二审判决结果一样,认定: <家庭导报>报道内容严重失实,对谢友良严重侵权,要公开赔礼道歉。二审不知是因为《家庭导报》太穷还是老总面子的原因,称《家》已道了歉,就少了一点赔偿金。谢友良对此不服,因为《家庭导报》的态度一直不好,威逼利诱,辱骂人格,手段用尽。却在二审判决前突然在2008年6月3日的《家庭导报》第7版一个小角落写了个含糊不清的《公开道歉声明》。这只有法院授意才行。因为判决第一条,《家 》 的道歉内容要经法院审定。谢友良于2008年6月25日去湘潭中院接法院退给他的诉讼费时,找了中院刘森甲院长,周凯军副院长,反映情况。这些日理万机的领导都知道这件事。没想到这件小事院长都关注,让谢友良受宠若惊。他们让谢友良依法申诉。
     其实,谢友良只想让《家庭导报》真诚的道个歉,态度好一点,要少点钱,完全可以。(赔偿金至今未付)但要仗势欺人,视百姓如无物,则每个中国人都会反抗。现在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
     2007年6月15日,《家庭导报》已写了一篇严重失实 的报导。(一个退役冠军的艰难生活)已被上级严重处理。因为他指向社会很多公权机构。而这次,却无人知晓,因为谢友良是个普通老师,无权
    无势。希望有良知,有职业道德的记者来关注。同时,敬告《家庭导报》,有错就改,以人为本,勿仗势欺人。不然,你们的麻烦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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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26 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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