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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子主题:康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本文共 0 个独立IP阅读者 [回帖统计]
木栈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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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帖心情康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文章提交者:木栈道一个人 加贴在 法院传真 法易论坛 http://bbs.laweach.com/bbs_103.html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程中艰苦探索,逐步建设和确定的,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时代的使命。实践已经证明,这条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在如何实行法治、实行什么样的法治这一重大问题上,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国的法治建设才有希望,法治才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保障,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道路。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才能体现人民的主张和愿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是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法治建设道路。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有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按照“一府两院”的宪法架构,走一条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法治建设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道路。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明确:我们实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基本权利,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将管理国家的活动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宪法和法律,依法治国的目的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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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8-28 12: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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